1“互联网+”农业与传统农业的区别
首先“互联网+”农业是指实现互联网与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每个环节的深度融合。原因我国农业是小规模经营农业互联网与现代农业发展,中国农业生产经营中长期存在着标准化水平不够、效率不高、产品追溯难以实现、农民增收难等问题,而“互联网+”农业则实现了从消费者出发倒逼上游的效果,随之而来的是整个农业产业链的结构重新洗牌。
(1)实现信息的对称痛点
整个“互联网+”农业最核心的动力是消费者,而互联网的作用是让消费者需求的隐性化走向显性化“就是越来越透明”。在中国传统农业中,生产者在生产时并没有考虑消费者的需求,而只是根据自己的计划来安排耕种,而农产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过渡一般要经过好几个环节,供给和需求被人为地阻断,生产者不能够从消费者那里获得其有效的信息。
(2)实现规模户经营、保证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者手里的安全
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中国的农产品之所以质量上存在很大的问题,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就是生产的规模化组织化程度低,而这又跟我国人均耕地面积大小直接相关。散户的种植规模小、收益低,因而追溯难,因此大多数消费者认为生产大户在食品安全、绿色环保方面更有保障,所以,规模化集中化统一化种植更加符合消费者的利益,自然成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趋势。发达国家就是看准了这一趋势,围绕土地的需求和供给建立流转平台,满足双方对土地交易日益万盛的需求。
(3)专业化县域电商平台销售的转变
生产端的分散化严重影响我国农业互联网的发展,而解决生产端分散化的有效途径就是推动县域电商的大力发展。2014年,商务部、财政部设立56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2015年又拓展到200个示范县,投入的专项资金达到20亿,重点发展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李克强总理对县域电商发展提出四点指导意见:一是扩大电商与农业农村的应用,二是农村电商发展过程,三是营造良好网络消费场景,四是加大国家对农村电商政策扶持。“互联网+”农业相较于传统农业的生产销售,展现出来的是革命性的进步。县域电商引领县域经济发展的成功案例有很多,县域电商走向成功的基础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依托本地优势,青山绿水、因地制宜;二是政府的支持和推动;三是分工协作,抱团发展创业。
(4)培养农村专业化的物流团队
农产品的传送难度很大,除了要求快速运输之外,还要求专业的冷藏保鲜机制,高效有序的物流团队。有关资料表明,我国的果蔬类在流通过程中就会损耗近30%或者跟多,远不及发达国家水平,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中国目前还没有一个完善的农产品物流体系,同时操作也不规范。链物流水平显示出一个国家物流体系的建设水平,据统计平均,中国每1.5万人才拥有1辆冷藏车,而美国和日本这种农业发达的国家每1000人就拥有1辆冷藏车。如果想要实现整个农业产业链的重塑,就必须加强物流水平和冷链物流水平的完善,同时也要做好物流的整体建设,做好农产品运输“最后一公里”的工作。
2“互联网+”农业发展的根本是产品流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消费者的消费途径发生了三次重大转变:第一次是从农村到城市,第二次是从线下到PC端(电脑),第三次从线下和PC端向移动端转移。消费者在交易中的地位逐步由被动变为主动,同时,其对产品的品质有了更高的要求。据统计,我国目前的生鲜电商数量有8000多家,并且还在不断有新的平台建立起来,但真正实现盈利的却“屈子可数”。农业与互联网结合是以O2O的形式发展起来的互联网与现代农业发展,其核心含义就是去中心化,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在这方面,我认为做好产品正是“农业互联网+”成功的原因根本,只有做好产品才能撑起品牌,产品是皮,品牌是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3推动“互联网+”农业发展的过程
推动农业拥抱互联网,对于传统农业生产销售来说具有非凡的意义,同时也是顺应了国家发展的大趋势,对实现农业现代化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牌”。
(1)缩短中间环节,增加农民收入
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的发展,能够促进传统农业生产销售渠道的改革。渠道是农产品营销的命脉,过去,农产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一般要经过几个环节,现如今农业拥抱互联网能够舍弃掉原来多余的中间环节,增加农民的收入,并且根据大数据分析也降低了产品滞销的风险。同时为农产品贴上品牌的标签,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高了农民的收入“这才是根本的初衷”。
(2)降低营运成本,为社会节约资源,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互联网技术为农产品销售搭建交易平台,大大拉近了产销之间的距离,实现了线上线下销售相结合,减少了销售中间环节,提升了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降低了交易过程的成本,带来扁平化交易模式,同时也实现了产销的充分对接,大大减少了生产的盲目性,扩大了销售的视野等。
(3)提升农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
“互联网+”农业发展的根本是产品,农产品的最终目的是要让消费者吃得放心。“互联网+”农业能够有效实现农产品的可溯源性,从种养、使用的化肥农药、收购、销售再到物流配送,都可以通过互联网查到相关的信息,责任直接追究到具体个人,这就使得农产品的供应商必须严格把关农产品的质量,强制性地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水平,同时也有效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互联网+”农业发展的思考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把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增进农民福祉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经过这么多年了,“互联网+”农业的推进,其根本目的在于增加农民群众的收入,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实现传统农业的产业结构性突破。但也应该看到,农业本身是高风险弱质产业,自然因素贯穿整个生产过程,互联网虽然整合社会资源,为农业生产销售流通提供有力支持,降低了生产盲目性,但自然风险是不可控的,而其对于农业生产也是致命的。当风险发生时,承受经济损失的仍然是农民,所以农民对于“互联网+”农业可能会出现抵触心理,因为互联网推广进入农业产业链条,势必会增加农民的资金投入,另外新技术的应用、新的管理经营模式对于习惯传统耕种劳作的农民来说,也需要有一个过程慢慢的接受。所以,“互联网+”农业能否顺利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大农民对“互联网+”农业认知程度的高低,同时也取决于政府落实农业政策性保险,为农民分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