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文体广〔2017〕111号
关于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
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文体广电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永安市纪委办公室印发的通知》(永纪办〔2017〕21号)文件精神,从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局范围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请各单位按照《关于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通过检查公务接待情况、报销票据等方式,对2017年以来本单位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500元/500ml及以上)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于8月21日前报送局纪检监察室。
局纪委将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实地检查公务接待情况、查阅报销票据等方式进行抽查。对发现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严查快处,绝不姑息,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
附件:中共永安市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违规公款购 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安市文体广电出版局
2017年8月16日
永安市文体广电出版局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印发
附件:
中共永安市纪委文件
永纪办〔2017〕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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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安市纪委办公室
印发《关于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公款购买消费白酒,市直各单位:
根据三明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纪办〔2017〕39号),现将永安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按时上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永安市纪委办公室
2017年8月14日
关于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
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而不息纠正“四风”公款购买消费白酒,根据省、三明市纪委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认真落实省、三明市纪委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制度规定,切实加大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整治力度,严防违规公款吃喝送礼等“四风”问题反弹,铲除奢靡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整治步骤
按照上级要求,从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市范围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21日前)。各部门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通过检查公务接待情况、报销票据等方式,对2017年以来本单位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500元/500ml及以上)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发现问题较轻的,要立整立改,举一反三,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着力从源头加强防范;对问题严重的,要严肃查处和问责。
(二)重点抽查阶段(8月21日-8月28日)。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市纪委组织税务、财政、审计等部门,通过实地检查公务接待情况、查阅报销票据等方式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对发现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严查快处,绝不姑息,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
三、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精心组织,亲自部署、抓好落实。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负面影响和舆论炒作。
(二)加强教育,完善机制。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组织学习省、市纪委有关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文件要求,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要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又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针对检查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强化约束。
(三)合理安排,严肃纪律。各部门单位对本单位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要做好统筹安排。在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期间,要主动查找、如实上报问题。自查自纠情况、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及查处整改情况要做到台账清晰,实行清单式管理。对不如实上报、不及时整改的,要强化责任追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问题要予以公开通报曝光。
各单位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于8月22日前报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附件:集中排查整治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