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大渡口镇曹凡容生猪养殖场委托山西焜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纳溪区大渡口镇曹凡容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连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J_CDIFmHqRJG_vAE7oPRw 提取码:7fl4
查阅纸质报告书需联系纳溪区大渡口镇曹凡容生猪养殖场或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纳溪区大渡口镇曹凡容生猪养殖场
建设地点: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共和村二社
联系人:姚总 联系电话:18117978666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西焜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万国城MOMA5号楼2单元2002
联系人:宋工 电话:0351-2559215 电子邮箱:459232987@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所在地周边各村庄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好的公参意见表反馈给纳溪区大渡口镇曹凡容生猪养殖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