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交通运输局 泸州市公安局关于纳溪长江大桥和国道353线方山至江北段通车试运行的通告
泸州市纳溪长江大桥和国道353线方山至江北段已具备通车条件,为尽早发挥项目社会效益,方便群众出行,经研究,决定以上路段通车试运行。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开放时间
2023年11月30日00:00
二、通车试运行路段
(一)纳溪长江大桥全桥;
(二)国道353线方山至江北段。
三、限速限重规定
(一)纳溪长江大桥全桥限速60公里/小时。通行车辆总重限载49吨、轴荷限载13吨,并严格按照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指示有序通行;
(二)国道353线通车试运行路段采取分车型限速(小型汽车70公里/小时、大型汽车50公里/小时)。通行车辆总重限载49吨、轴荷限载13吨,并严格按照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指示有序通行。
本通告自2023年11月30日00:00起施行,请广大驾驶员在通车试运行路段严格按照限速限重规定通行,谨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通告!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 泸州市公安局
2023年11月28日
(信息来源:泸州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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